首 页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按字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按声母检索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 数字 符号
您的位置: 5VAR论文频道论文中心法律论文国际法
   论传染病的国际控制与国家的国际法义务      ★★★ 【字体: 】  
论传染病的国际控制与国家的国际法义务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4:28:43   点击数:[]    

会在起草《联合国宪章》时就注意到了继续强化国家在卫生领域合作的必要性。在1945年的旧金山联合国家会议上,与会国家就曾建议成立一个卫生方面的国际机构。 联合国成立后,建立国际卫生机构就被提上了议事日程。经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决定,1946年6月,在纽约举行了一次国际卫生会议。参加会议的64个国家的代表,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的组织法,并建立了一个临时筹备委员会。1948年7月,世界卫生组织的组织法在经26个国家批准而生效后,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宣告成立,并于同年的9月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世界卫生组织的成立改变了传统体制下多个国际卫生组织并存的局面,是传统体制发展为现代体制的核心标志之一。

  2、《国际卫生规则》的制定。传统体制在传染病的控制上是奉行条约取向的。尽管在1851-1945年间制定了很多的国际条约,然而,到了二战后期,有关传染病控制的国际法是含混不清和不能令人满意的。 随着全球性的世界卫生组织的成立,依靠条约重叠与国际卫生组织并存的状况来控制传染病显然已经不合时宜了。

  世界卫生组织成立后,最优先考虑的事情就是统一传染病控制的国际规则。根据该组织法第21条规定,世界卫生组织被授权制定各项规章,特别是制定防止国际间疾病蔓延的环境卫生及检疫方面的规章。世界卫生大会于1951年通过了《国际卫生规章》(International Sanitary Regulations)。该规章把先前对各成员国生效的多个公约和协议组合成了一个单一的法律文件,从而在传染病控制的国际立法上迈出了最具决定性的一步,因为,《国际卫生规章》为控制传染病的国际扩散提供了一整套统一的、普遍适用的法律规范。 1969年,世界卫生大会按照修订程序把《国际卫生规章》更名为《国际卫生规则》(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3、世界卫生组织的“软法”。世界卫生组织除了有权制定规章和规则外,它还可以通过有关决议和发布建议,但后者的效力发挥,则完全取决于成员国的自愿接受,其本身并不为成员国施加严格意义上的法律义务,所以,称之为“软法”。

  随着世界卫生组织的建立和《国际卫生规则》的制定并在全球统一适用,再加上具有辅助性功能的国际卫生“软法”,传染病控制的传统体制正式发展为现代体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传染病控制体制。

  (二)国家在现代体制下的国际法义务

  由于,《国际卫生规则》迄今仍是在传染病控制方面唯一对成员国有法律拘束力的国际卫生协定,所以,在传染病国际控制方面的国际义务都是以它为中心建立起来的。成员国除了承担《国际卫生规则》下的基本义务外,还应当承担与世界卫生组织进行紧密合作的义务。

  1、国家在《国际卫生规则》下的基本义务。《国际卫生规则》的宗旨是“在对世界交通构成最小干扰的前提下,防止疾病的国际传播以确保最大的安全”。规则对国家义务的设定完全受其宗旨的支配。依据其宗旨,《国际卫生规则》给国家设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义务:其一,充分通报义务。《国际卫生规则》要求成员国在国内爆发鼠疫、霍乱和黄热病这三类疾病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进行充分的通报。该规则第二部分即“通报及流行病学信息”,用了整整13个条款,对通报的时间、通报的方式、通报的具体内容以及对先前通报的补充等做了十分详尽的规定。比如,该规则第3条规定,每一个卫生当局都应当在第一个病例发生的24小时内,通过电报通报给世界卫生组织……并在随后的24小时内通报受到感染的区域。该规则第5条又规定:任何通报应当迅速补充下列信息:该疾病的起源和类型,病例及死亡的数量,影响该疾病扩散的条件和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该规则第6条还规定了定期通报的义务。通报义务是国际监控网络和全球流行病学信息流动的中枢神经机制。 其二,适当的预防与控制义务。根据《国际卫生规则》的规定,所谓预防的义务,是指成员国应在机场和港口维持必要的卫生设施和机构,积极地进行防范,以防止传染病的爆发或扩散。规则第14条等条款规定,所谓控制的义务,是指成员国应当对该规则所规定的三类传染病采取某些控制性措施,以阻止其国际扩散。如该规则第62条规定,如果,任何交通工具在到达时被发现有一例霍乱病例,卫生当局就应当对其人员进行一定期限的隔离或者监控。该规则的其他条款还规定,允许成员国针对瘟疫、霍乱或者黄热病采取适当行动,以阻止该疾病的传播或者使其传播最小化。其三,对国际交通施加最小干扰的义务。此项义务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成员国在一国国内爆发传染病时,他国采取过激的行为从而导致对国际交通构成严重的障碍。比如,《国际卫生规则》第23条规定,国家为了保护其领域免受传染病的侵袭而可以采取的公共卫生措施,不能超过该规则所许可的限度。规则第24条还规定,卫生措施应当立刻采取,毫不拖延地完成和不加歧视地适用。规则第28条又规定,成员国在通常情况下不得阻止他国船舶或者飞机自由通行,除非该船舶或者飞机已经感染或者被怀疑感染的传染病属于该规则所规定的三类传染病之一。

  2、成员国在世界卫生组织中的合作义务。尽管,当今的国际社会是由各自独立的主权国家组成的,但是,传染病的传播和蔓延并不受国界和主权的限制,而且,在经济全球化下,国际贸易和旅游的频繁与便捷更是为传染病的国际传播与扩散提供了便利条件,导致在任何一国爆发的传染病事件都具有全球性的影响。 国家在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上的合作也不应当受到国界和主权的限制。世界卫生组织的组织法在序言中明确宣布了国家的合作义务:享受可能获得的最高健康标准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全世界人民的健康以及谋求和平与安全的基础,有赖于个人的与国家的充分合作。费德罗 认为,把最高健康标准与人权联系在一起,表明所有国家,不论是否加入世界卫生组织,都有义务保护和促进人类健康,包括传染病的控制。 成员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合作应当是全方位的、不间断的和有效的。在平时,成员国应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在控制传染病方面所开展的一切活动,慎重考虑世界卫生组织所做出的所有相关建议与决议,做好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在传染病爆发时,成员国应当与世界卫生组织进行充分的沟通,切实采纳世界卫生组织就控制传染病所做出的各种建议和主张,力争把传染病的国内和国际扩散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在传染病被控制后,还应当与世界卫生组织一起就传染病的爆发与控制进行认真仔细的总结。国际组织从根本上讲就是国家间进行国际合作的工具,成员国应当在实践中不断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力度。

  (三)现代控制体制的深刻缺陷

  现行的国际传染病控制体制,虽然,相对于传统体制来说有很大的进步,但是,从它诞生那一天起,作为现代体制的核心支柱《国际卫生规则》就有着深刻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极其有限的通报对象。《国际卫生规则》为国家设定的通报义务仅限于三类疾病的爆发上,而实际上,严重危害人类的传染病至少有50种之多, 包括仍旧泛滥于国际社会的艾滋病和正在蔓延的“非典”。规则并没有把许多现在具有公共健康影响的疾病包括在内。规则对这些疾病的忽略,必然制约其效能的发挥。

  2、合作机制的缺乏。尽管,传染病的有效控制取决于成员国间及成员国与世界卫生组织间的充分合作,但是,《国际卫生规则》并没有对此做出具体的规定。在一定意义上讲,规则只是承认每个成员国有充分的权力把他国的传染病“阻挡”于国门之外,但没有赋予世界卫生组织在控制传染病方面采取任何主动行为的权力。

  3、基本理念的过时。审视《国际卫生规则》的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Tags:


文章转载请注明来源于:5VAR论文频道 http://paper.5var.com。本站内容整理自互联网,如有问题或合作请Email至:support@5var.com
或联系QQ37750965
提供人:佚名
  • 上一篇文章:WTO麾下的知识产权裁判

  • 下一篇文章:论WTO框架下的衡平精神和比例原则
  • 返回上一页】【打 印】【关闭窗口
    中查找“论传染病的国际控制与国家的国际法义务”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中查找“论传染病的国际控制与国家的国际法义务”更多相关内容 5VAR论文频道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新闻
  • ››浅析“入世”后我国海运服务贸易法...
  • ››试析国际技术转让中商业行为的限制...
  • ››北约东扩、华约瓦解之渊源
  • ››提单的性质与提单权利
  • ››人道主义干涉在国际法中的地位及其...
  •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再探讨
  • ››比较法方法的一个注释――海上货物...
  • ››去意识形态化——WTO法律机制解决中...
  • ››从主权平等的发展看我国四十年来国...
  • ››韩国国际私法的回顾与展望(下)
  • ››论传染病的国际控制与国家的国际法...
  •   文章-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本站 - 网站帮助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6-2033 5Var.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