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笔者认为,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退出机制主要有境外股份上市、国内股份上市、离岸股权交易、国内股权交易、管理层收购、股份回购和公司清算等多种可选择的形式,虽然现有法律有一些限制和尚待完善之处,但总体而言,我国在外商直接投资方面具有较为畅通的退出机制。 中国法律关于外商在退出投资时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规定,其目的是国家对外商在国内投资的监管和控制,并不构成境外投资者退出在华投资的实质性障碍。 主要参考资料 1) 姚梅镇主编《国际投资法》,1987年,武汉大学出版社 2) 余劲松主编《国际投资法》,1996年,法律出版社 3) 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经济法》,2000年,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4) 李国安主编《国际货币金融法学》,1999年,北京大学出版社 5) 董安生主编《国际货币金融法》,1999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6) 张宏久编著《利用外资的法律与实务》,1992年,中信出版社 7) 段爱群著《跨国并购原理与实证分析》,1999年,法律出版社 8) 黄辉编著《WTO与国际投资法律实务》,2001年,吉林人民出版社 9) 胡海峰、陈闽编著《创业资本运营》,1999年,中信出版社 10) 徐景和、刘淑强等主编《中国利用外资法律理论与实务》,1999年,人民法院出版社 11) 林祖基主编《资本市场融资与运作-如何参与香港资本市场》,1998年,海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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