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26页。 [4]谢怀栻、程啸:《物权行为理论辩析》,法学研究,2002年第4期。 [5][德]迪特尔·梅迪库斯:《德国民法总论》,邵建东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页。 [6]董安生:《民事法律行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6页。 [7]毛玮、刘蕾菁:《物权行为理论质疑》,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8]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61页。 [9]杨垠红:《我国物权立法不宜采用物权行为理论》,引进与咨询,2001年第2期。 [10]钱明星:《物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48页。 [11]梁慧星:《我国民法是否承认物权行为》,法学研究,1989年第6期。 [12]梁慧星:《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22-123页。 [13]王利明:《物权行为若干问题探讨》,中国法学,1997年第3期。 [14]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7页。 作者:,男,河南省原阳县人,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转自: 声 明: 本论文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来信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