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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的思考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9:04:13   点击数:[]    

待业和辍学在家的未成年人,父母白天上班管不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又无专人组织他们学习,对他们进行教育。有的未成年人在无人管教的情况下,行动自由散漫,天天东游西荡,一遇可乘之机,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不健康的影视、网吧、书刊的影响。近年来,一些充满暴力、色情的书刊、黄色网站、淫秽的录像、VCD、DVD光盘充斥文化市场。这对涉世不深,生理上早熟,心理上不成熟的未成年人来说,无疑具有相当的毒害和腐蚀作用。根据粗略统计,一个学生每年节假日就有170多天,再加上平时课余的很多时间也是生活在社会中,与社会接触机会增多,很容易受到不良影响。例如:刘某某平时对本人要求不严,经常利用课余时间看黄色录像,深受黄毒影响,一次看完录像后,在市区的一条路边持刀将一名下夜班的女工强奸。
     2、家庭原因。
    有些未成年人犯罪与家教不当,家境不好有直接关系。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从犯罪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看,不少都有一定问题。有的父母对子女过分溺爱,放任自流;有的父母因望子成龙心切,一旦不顺就恶语相伤,棍棒相加,采取粗暴的教育方法,致使子女出走,失去管教;有的父母忙于外出赚钱,长期对子女撤手不管。钱某,由于父母过分宠爱,不加管教,从小就养成了偷窃、打架等恶习。其物质欲望越来越高。当他的欲望不能得到满足时,就进行盗窃,先后窃得公私财物近万元。
    有些未成年人犯罪与家长行为不端有密切关系。退休工人田某夫妇长期赌博。他们的子女在上学时就学会了赌博。因赌博先后被公安拘留过,但他们仍不思悔改,继续聚众赌博。在赌博输款后,他们就去盗窃,结果有的被治安处罚,有的被判处徒刑。
    有些未成年人犯罪与父母离异也有很大关系。父母的离异不仅对孩子的心灵是个极大的打击,而且使孩子在思想上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在生活上得不到照顾,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王某上小学时父母离异,王随父生活,其弟随母生活。王的父亲好吃好赌,很少顾及王某的学习和生活。王初中还未毕业就辍学在家,经常外出游荡。在一次斗殴中王致人重伤,被判刑3年。
    3、学校原因。
    歧视差生。有的学校对后进学生往往置之不理,使他们受冷遇。有的甚至借故将后进学生赶出校门,推向社会。这些学生产生自卑感后,常常破罐子破摔。在犯罪的学生中,后进学生占85%。
    忽视德育。有些学校重智育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放松对学生德思想教育工作,致使有些学生数理化成绩是高分,而在政治上是非不分,道德品质很差,一遇到不良环境就走上犯罪的道路。
    对寄读生的管理严重失控。有的家长为使子女能考上大学,想方设法将子女送到升学率较高的学校读书,这些远离父母的学生在外寄宿,家长管不到,学校又不管。有些人在这个自由自在的小天地里,为所欲动,无法无天。据有关资料统计,寄读生犯罪占学生犯罪的60%。
    三、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
    面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面都应积极行动起来,消除和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和蔓延。
   (一)实施“家庭细胞”工程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未成年人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这个堡垒。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所面临的第一场所,父母是一个人的第一位老师。父母的举止言行和对孩子的教育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家庭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做到以下三点。
    1、观察未成年人的一言一行。一般情况下,未成年人犯罪都是有前兆的,家长要细心观察,及时加以引导。例如,有的未成年人突然变得厌倦学习,不遵守纪律,追求奇装异服;有的未成年人则染上了喝酒、抽烟等恶习,人际关系紧张,经常打架斗殴。这些坏习惯都有可能是违法犯罪的前兆,如果家长能及时发现,给以正确引导,就会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2、多与孩子谈心。这种谈心应该是朋友式的平等交谈,而不是居高临下的训斥。有的家长一发现孩子有什么不良言行,就大骂出口,大打出手,根本不听孩子解释,不给孩子说话的机会。这种做法很可能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干脆“破罐破摔”,逐渐滑向犯罪的深渊。如果家长能够做孩子的朋友,心平气和地与孩子沟通,交流,或许会避免许多不该发生的人生悲剧。
    3、别怕家丑外扬。家长应克服虚荣心理,将孩子的不良言行告诉老师和邻居们,争取他们的帮助、配合,在孩子的周围形成一个监督圈,通过各方面的督促、引导,使孩子改邪归正,健康成长。

   (二)实施“校园育苗”工程
    学校是向未成年人传授知识的场所,无论在教育的力量上、教育内容上、教育形式和教育时间上,都优越于其他场所,学校教育要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教师应树立与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政治文明建设要求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在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中以身作则,与学生平等相待,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教育要加强德育教育,把德育教育放在与文化教育同等重要的位子,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1、教师要与时俱进,改善育人方法,多奖励美德,教师惩戒学生的手段(不是指体罚)要合理且适度。教师要善于以身作则,通过个人良好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在教学上,可以模拟生活中的逆境、挫折进行教育,让他们认识到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挫折,关键在于自己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它,任何时侯不要超越人的“伦理底线”,要有战胜挫折的勇气与信心,以此培养青少年健康的性格。
    2、学校要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中小学生和教师的法制培训教育。通过走出去(旁听审判、听取少年犯的反思)请进来(开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法制学习方式,增强学生法制意识。教育学生当自己遭遇不法侵害时,要及时向家长、教师汇报,要放宽心胸,有事不要深藏在心理,要说出来,要学会去跟别人沟通,不逞一时之能。增强自我防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3、抓住关键时期强化教育。调查显示:十五、六岁,容易犯罪。在校学生一般处于这个年龄段,这个时期是人的思维发展、人格形成的关键阶段,心理困惑最大时期。抓好这个时期的教育至关重要,否则就可能出现偏差甚至误入歧途。为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学校应针对性地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心理咨询室,设心理辅导教师,从而使学生的心理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发现与矫治。也可引导学生上专业心理辅导网站。条件许可的学校可以设立内部夜间电话心理咨询,进行专业心理疏导。
4、要进一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严格管理网吧和电子游戏室经营场所,取缔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黑网吧”;推广一批内容健康的网站,净化青少年网上空间。公安机关可在学校附近设治安值勤室或报警点,加强校园周边的巡逻。
(三)实施社会“防护林”工程。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应共同关注,社会各界要自觉地营造适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生活环境,使未成年人知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具体采取以下对策:
    1、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教育和保护是相辅相成的,教育是为了保护,保护必须进行教育,只有将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与保护相结合,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符合未成年人成长特点的科学原则,它的确立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2、及时防治
    及时防治可分为两个方面内容:一是采取积极预防的措施,整顿包围未成年人的不良社会环境,消除产生犯罪的原因和条件;二是对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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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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