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的市民社会再拉回到僵死的老体制中去,则是倒行逆驶,不仅不能做,也根本无法做到。所以,邓小平同志说:“现在我们还要不断地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真正到了小康的时候,人的精神面貌就不同了。物质是基础,人民的物质生活好起来,文化水平提高了,精神面貌会有大变化。我们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是必要的,今后还要继续打击下去,但是只靠打击并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翻两番、把经济搞上去才是真正治本的途径。”⒆因此,发展经济,是抑制畸形需要的根本方法。 其次,必须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人的思想,健康的东西不去占领,错误的东西必然会乘虚而入。大量的事实告诉我们,一些国家工作人员走上贪污受贿犯罪的道路,无不和一个地方、单位不重视思想教育有关,无不是个人放松思想改造的后果。江泽民同志说:“这些年提供的大量事实一再告诉我们,一个干部或党员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上的蜕化变质开始的。”⒇党中央清醒地看到了这一点,牢牢抓住思想政治教育不放松。对处级以上干部,扎扎实实开展了“三讲”教育;中央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七一”重要讲话,以及中共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决定地作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教活动的开展,这一切,都将对干部队伍建设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只要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富有成效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就能抑制畸形需要的产生,有效预防贪污受贿犯罪的发生。 第三,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继续抓好精简机构、人员工作。目前,国家工作人员薪水较低,素质不高的现象,是与机构庞大、人员臃肿分不开的——虽然刚经过精简,但仍然是个“大政府”。就前几年的资料表明,截止1996年底,我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已达3673万人,比1978年增长82.3%,大大高于我国同期总人口27.1%的增长幅度。财政供养人员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由1978年的2.1%,上升到1996年的3%。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苏明博士分析,在改革初期,全国总人口中,大约有50个人养一个“吃皇粮”的人,现在已演变为约30人养一位“吃皇粮”的人。(21)通过政府机构改革,虽有400万国家干部分流下岗,但财政供养的人员仍有3270余万。可见,机构精简、裁减冗员,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必须继续抓好的工作。建立一个服务型的“小政府”,就能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素质,防止一些思想素质本来就较差的人混在、混入国家机关中。同时,由于人员的精简,个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就能得到相应的提高,逐步实行高薪养廉制度,这对抑制畸形需要的产生,无疑会起到重要作用。 第四,完善吏治体制,依法从严治吏。一是要完善权力的制约机制。缺乏制约的权力,不仅会被畸形的需要所腐蚀,反过来又会助长畸形需要的滋生。因此,必须在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体制中,建立各种有效的制约制度,完善已有的牵制手段。二是要尽快建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以具体的法律法规对财产申报的对象、时间、内容及申报书的递交程序、公布、审查以及违法行为的惩罚等,作出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用这种“阳光法”,来预防一些人的畸形需要的产生。三是对犯有贪污受贿罪的国家工作人员,无论有否受到刑罚、受到何种刑罚的处理,在行政处罚时,一律从严,除个别有特殊情节的以外,应统统开除公职,清除出国家机关,以儆效尤。四是借鉴新加坡等一些国家的成功做法,建立“保廉银”制度。将国家工作人员工资的一部分和预期的退休金逐月提取,单独建立帐户,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保障费从该帐户中支取,一旦国家工作人员触犯刑律构成故意犯罪的,一律予以没收,以此来抑制畸形需要的产生。 只要我们扎实抓好以上四方面工作,就能有效地抑制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畸形需要的产生,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遏止腐败现象的蔓延,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更好。 注: 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245页。 ⑵斯·塔拉鲁欣(前苏联)著:《犯罪行为的社会心理特征》,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7年版,第39页。 ⑶(21)金戈编著:《跨世纪宣言》,中国检察出版社1998年版,第102页,第53至54页。 ⑷参见A·H·马斯洛《人的动机理论》,载《经济管理》1981年第11、12期。 ⑸参见罗大华主编《犯罪心理学》,群众出版社1993年版,第135页。 ⑹《心理学》,华东师范心理学系公共必修心理学教研室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188页。 ⑺参见《比较犯罪学》,由该书编写组编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10页。 ⑻库德里亚夫采夫(前苏联)著:《违法行为的原因》,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第94页。 ⑼《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0页。 ⑽参见薛华著《黑格尔对历史终点的理解》,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47页。 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由该书编写组编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8页。 ⑿《红旗》杂志1976年第5期。 ⒀陈兴良著:《从政治刑法到市民刑法——二元社会建构中的刑法修改》,载《刑事法评论》第一卷,第31页。 ⒁⒃肖扬主编:《贿赂犯罪研究》,法律出版社1994年版,第8页,第113页。 ⒂黑格尔著:《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80页。 ⒄《经济社会体制比较》编辑部著,《腐败:货币与权力的交换》,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年版,第2页。 ⒅⒇《在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的讲话》(1995年1月23日),见《邓小平论反腐败斗争》,中国检察理论研究所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第5、3页。 ⒆《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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