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回来的可能性越大,产生坏帐的可能性越大。通过分析,确定优先收账的对象,尽量在发生欠款的初期,就采取有效的收账措施。同时应分清债务人是故意拖欠,还是愿意付款却没有付款的能力。对故意拖欠的债务人,采取通常的催收办法只能是延误时间,对此类欠款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行追讨,或迅速通过法律途径采取诉讼保全等措施加以追讨。而对于愿意付款,但目前没有付款能力的企业,看是债务人暂时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还是由于其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甚至达到资不抵债所致。如果是债务人财务状况发生了严重的危机无力还款,随着时间的推移,极有可能转变为故意拖欠,对此类欠款必须从一开始就采取强有力的追收措施或相应的债权保障措施,切不能碍于情面而坐失收款良机。 综上所述,应收账款的风险无处不在,加强对应收账款的核算和管理,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周转,影响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企业应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化的工作来抓,使得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力求将应收账款控制在合理水平上,把坏账降到最低。 「参考文献」 [1]陈路、敖治平、曾一梅。应收账款管理与会计政策选择。四川会计[J].2003年第5期。 [2]方斌、郑方顺。加强企业信用管理的若干建议。财务与会计[J].2002年第1期。 [3]张连萍。加强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会计之友[J].2003年第2期。 [4]吴春梅。信用的缺失与应收账款的控制。广西会计[J].2003年第12期。 [5]肖建。诚信的经济学分析。财经问题研究[J].2003年第4期。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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