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的自我实现是两个相互矛盾的过程——前者要求自我肯定,后者要求自我否定,所以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具有官僚主义的性质。无产阶级专政必须在制度上与无产阶级的总目标相协调。只维持有效的镇压手段以保护革命成果是不够的。镇压手段必须从属于由建设共产主义的目标推动的积极的、建设性的手段和职能。这一事实限定无产阶级专政可能采取的形式应该是工人阶级的非官僚主义的、直接的政治组织。因此,无产阶级专政必须以巴黎公社的普遍形式和原则为模式。 在经济方面无产阶级制度的目标是使社会从“必然”王国过渡到“自由”王国。对马克思来说,“自由”王国不只是在于满足物质需求。人使其内在自我在外部世界客观化的能力和利用其意识控制世界的能力也是同样需要的。因此,无产阶级专政必须最终消除劳动异化的条件。必须建立个体在一个非官僚主义的、非异化的环境中自由发展的条件。对马克思而言,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事业包含着消灭所有生活领域的资本主义的和官僚主义的因素。 当然,这并不是说19世纪的状况现在依然持续存在。巴黎公社也许不足以为我们提供建设现代无产阶级专政所需的一切。但是,苏联创造的,以其官僚主义国家和由这个国家造成的工人的政治被动性为特征的无产阶级专政失败的经验,使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作为一个切实可行的替代方案的巴黎公社的优点。 鉴于全球化威胁着全世界工人阶级的生存、权利和利益,专制制度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都已被证明不能满足工人的要求,被正确认识的无产阶级专政相对于现在存在的各种政治方案而言仍然是可靠的政治替代方案,只有无产阶级专政能够把人类的需要、满意和自由置于资本的需求和不断增长的官僚机构和资产阶级的特殊利益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