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1995年版,第32-33页。) 马克思对社会有机体活动的和发展着的图式的概述,差不多是对历史唯物主义范畴体系的纲要式阐发,如对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这个社会历史观基本问题的阐发,对社会基本矛盾及解决的基本途径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的阐发,对社会的具体形态或基本结构及其关系的阐发,特别是对作为社会有机体的基础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运动及其起决定性作用的阐发,集中体现了社会有机体是全部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总体性范畴,它既是对全部社会生活的实践本质的综合展现,又是对其所作的高度抽象,它具有指导我们由抽象到具体、由纲举到目张地阐发历史唯物主义一系列原理的方法论的意义,特别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结构的基本原理的阐明具有直接的引导作用。由此可以说,历史唯物主义对于社会经济结构、社会政治结构和社会意识结构的基本原理的阐发,就是对其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具体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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