础性作用,运用价格机制调控资源供求关系,推动资源集约利用。 要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要统筹规划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根据各县(市、区)的人口规模、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区域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式,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 服务业具有投资少、消耗低、污染小、效益高,对就业拉动作用大等特点,因此加快发展服务业是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整体素质,扩大内需和就业的迫切需要。针对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突出问题,应把加快发展服务业放在县域经济发展的突出位置,像重视农业、工业一样,重视发展服务业。要把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作为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根本动力。推进部分服务行业的资源配置由政府为主向市场为主转变,打破垄断,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应该由企业经营的服务领域从政府办为主向企业办为主转变。推进后勤服务由企事业单位自我服务向社会服务为主转变。拓宽领域、扩大规模、优化结构、增强功能、规范市场,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改组改造传统服务业,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分类指导,提高服务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要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现代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融合已成为当代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制造业的水平和利润,更多地体现在人力资源开发、研发和营销等服务领域。针对当前县(市、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足的问题,要着力优先发展交通运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和水平。对就业容量大、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贸、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经营方式加以改造和提升;对知识密集、在市场发挥中介作用的会计、律师、咨询等新兴服务业,要加以规范,实现有序发展;对涉及国计民生和国家经济安全的金融、保险、电信等服务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有效监管;对提高国民素质、增强国家发展潜力的教育、文化卫生等服务领域,要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发展机制。 四、加快小城镇开发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和人口转移 小城镇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辐射带动作用,是统筹城乡发展搞好县域经济的重要载体。要把小城镇建设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环节,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和农村人口转移。 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规划要符合当地水土资源、环境容量、地质构造等自然承载力,要与经济发展、就业空间、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相适应。要突出特色、稳步推进,以科学的态度和长远的眼光,高起点、高标准地搞好城镇建设规划。以坚持强化中心镇、淡化一般建制镇的发展观念,和以努力提高小城镇质量而不是数量的县域城镇化发展重要思路,建立县域城镇体系,县城是一个县的政治、经济中心,基础相对较好应重点发展,使其成为县域竞争力的核心,选择有区位优势、交通优势、资源优势或规模优势的中心镇3~5个优先发展。要搞好城镇功能定位,依托自身优势,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工业型、贸易型、旅游型等各具特色的小城镇群体;要以业兴镇。一方面要引导民营企业和各类农产品市场向小城镇集中连片发展,形成产业集群,另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小城镇建设,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载体,发展产业集群,形成聚集效应。自然资源丰富的县,应发展以地方资源为基础的产业,把潜在的资源禀赋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竞争力。农业资源丰富的县,应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城镇。自然、人文资源丰富的县,应把旅游、观光业作为支柱产业,围绕旅游业开发相关服务产业。矿产资源丰富的县,应把矿产品开采加工作为主业,在保护好环境生态的前提下,力争提高产品附加值,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积累。在大中城市周边具有区位优势的县,可发展为大中城市服务配套的产业及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力争加入现代化产业循环,成为大中城市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积极承接大中城市向下游转移的产业,利用县域人力资源、土地资源优势,壮大县域城市经济;要运用市场机制开发建设。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集体、个人、私营企业等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小城镇开发建设;要健全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政府要营造有利于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规划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乡管理体制改革,为推进小城镇建设,促进产业聚集和人口转移提供制度保障。 五、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思想和思路的集中体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理念,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方略。 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基本方略推进新农村建设。改革开放30年,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发展,已进入统筹城乡发展的新阶段。十六大以来,中央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及时作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判断。统筹城乡发展,就是要把农业和农村经济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全局中统筹部署;就是要把农村社会事业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就是要打破以二元结构为基本特征的城乡分治格局,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最终建立起城市和农村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过多的农村人口与有限的农业生产资源的矛盾是“三农”问题成为难题的根源,在解决温饱问题的阶段,“三农”问题可以在农业和农村的内部解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解决“三农”问题,必须超越农业和农村的层面,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方略。因此,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产业化,也要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把发展生产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生产。只有不断强化农村的产业支持,加强农业和农村的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才能为农村社会和农民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国现阶段农村经济主体是农业经济及其副业,因此要把发展农业生产力放在首位。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从产业的角度跨村、跨县、跨省、甚至跨国拓展视野,研究本地农业产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并延长形成价值链、生态链相一致的生产、加工、流通、科研一条龙的产业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力,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新农村发展的前提条件。加强生态保护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坚持生态建设与保护并重,重点控制人为破坏。严格控制破坏地表植被的开发建设活动,重点控制农牧交错区的土地退化和草原沙化,减轻农牧交错区的粮食生产压力;在自然环境恶劣和生态脆弱的地区,以“人退”实现“沙退”;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和旅游开发的环境监管,防治新的破坏。处理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持的关系,规范涉水行为,以水定发,从节约用水、合理开发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维护健康的河流生态系统;发展适应洪涝与干旱的避灾经济,保证河流生态用水;干旱半干旱地区,要严格控制涉水工程建设,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充分论证。加强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规范海洋开发行为,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海岛、海岸带的生态保护。 积极开展农村环保行动计划,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参与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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