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情况不符合可持续增长的应有比例。此外,由于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中有不少存在实际上的不合理条款,使其代位补偿金往往不能及时收回,容易造成所有者权益的虚增,进一步加剧了资产负债比例的偏差,这不利于担保机构对自身财务状况及时、准确的把握和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而且也不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合理判断,不利于监管部门相应监管措施的出台。 (五)风险的识别与揭示 担保业务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债务人信用方面的风险。担保机构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由于各种事先无法预料的因素的影响,债务人可能无法按时、如数归还借款,这时就需要担保人代为偿还债务,即发生了担保代偿。如果担保机构最终不能全部收回担保代偿资金,就会导致担保机构 经济 上的损失。为了较好地计量和把握担保机构的财务风险状况,需要设置和 计算 一系列的风险控制指标,包括担保放大倍数、逾期担保率、资本风险比率、收入代偿率、担保损失率、准备金充足率、代偿支付保障率、担保能力利用率等。 在风险管理方面,由于或有负债的不确定和计提资本减值准备的灵活性,使得担保公司的各种风险提示财务指标可能会有所偏差,且往往会使指标显示出比实际情况小的风险状况,使其不能及时向担保公司发出风险警示,同时也不利于监管当局及时了解担保机构的风险管理情况,遏止风险的扩大和蔓延。 (六)税后提取风险准备金 根据现行 法律 、制度的规定,在提取风险准备金之前,税收部门收取担保机构33%的企业所得税,然后担保机构才能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这种税收制度对担保企业来说是很不利的,因为税后提取风险准备金,大大增加了担保机构所缴的税额,使得薄利的担保行业的利润空间更加缩小,不利于担保行业的长期 发展 。 (七)会计监管方面 担保机构是专门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组织,在其业务活动过程中涉及大量的融资,且具有信用放大的功能,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 金融 风险。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使其在规定的范围内活动,规范运作,严格控制风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对担保机构的会计、财务情况进行审查,从中发现 问题 并及时纠正,防患于未然。但是,由于会计制度中存在的与担保公司实际不符的地方,使得监管机构在对企业的会计报表审查时,难以及时发现担保公司存在的问题。例如,由于或有负债的披露不明,监管机构无法了解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企业的资信和经营情况,对或有负债中的高风险部分不能及时识别,使担保公司的资产虚增。又如,由于对担保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没有细化的规定,企业可能在提取准备时有较大的随意性,或者针对不同监管部门的要求增减资产净值。所有这些都给监管部门带来很多困难。 三、我国担保业会计制度的完善趋势 (一)关于会计制度规范的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订《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是十分必要的,这要求政府部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及时改进担保机构会计核算办法,这将有助于担保机构在 中国 的发展和壮大,也将有助于担保企业建立规范的风险防范和监督机制。 (二)关于或有负债的问题 从传统的会计 理论 上讲,企业会计的对象是:企业经济活动中可以用货币表现的资金运动。按照这一理论,或有负债没有引起资金运动,无须进行会计核算,只需在发生代偿或追偿时,或收取担保费时,对相应的 内容 进行会计核算。这一理论必须有所突破。或有负债是担保公司经营的重要内容,是他人了解该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财务状况、风险大小的重要信息,按照重要性原则理应进行核算,并降低或有负债的确定标准,而且要在会计报表中充分披露。 (三)关于资产减值准备的问题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比例必须明确,可以按照不同担保业务的风险大小和违约水平等规定不同的计提比例,形成一个完整的计提制度框架,其中的关键是资产的分类。另外,应该加大地方政府对于政策性担保的扶持力度,完善担保机构政策性资金补偿机制。只有这样,担保机构的资金补偿来源才有保障,才能够足额提取资产减值准备。 (四)关于风险管理的问题 从会计制度上来看,缺乏适合各级各类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办法以及分散风险的制度安排,是制约担保行业发展的一个主要的问题。风险控制指标的设计必须合理,计算必须准确,要从各个方面全面地反映担保机构的风险状况。要完善担保公司的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担保机构自身的风险控制和监管部门的风险监督。 (五)关于税收优惠的问题 担保机构最希望得到的税收优惠是税前提取风险准备金。这需要根据具体业务风险大小的不同形成一整套的计提比例体系,并建立在合理稳健的资产分类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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