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资金贷款的期限,正常的流动资金贷款最长可以放宽至三年;鼓励支持乡镇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广辟资金来源。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发行债券、承兑汇票等方式解决资金不足;充分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机构的作用,多形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支持乡镇企业迅速发展;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扩大对外招商,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依法建立县市级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基金由财政部门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6、在技术选择上,应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经济,努力提高乡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下决心改造高耗能的造纸、建筑及建材等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要抓住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机遇,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要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提高出口产品档次,优化产品结构,培植出口创汇拳头产品和企业集团, 逐步从量态扩张向质态提高转变。通过政府的引导、扶持等措施使已经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乡镇企业,加大外向性经济的发展步伐,并能积极探索绔国经营的路子,大胆走出国门,设点办厂,进一步拓宽发展空间。 三、要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 虽然从新世纪开始,由于国家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特别是鼓励居民消费,加大基础设施、农业等领域的投资力度以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这些都为发展乡镇企业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因此要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条件。 1、政策环境应进一步优化。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协调理顺部门关系,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凡列入区计委、科委计划,并通过鉴定确认后的新产品,其新增增值税地方分成部分按有关规定由同级财政返还给企业。新办乡镇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经申请,税务部门应给予办理缓交税手续。对生产“名、优、特、新”产品及效益好的、急需贷款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土地管理部门应优先给予评估,尽快办理。 2、信贷环境应进一步优化。对重点龙头企业,财政、金融部门应予以重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优先推荐上市或发行债券。应积极研究运用信贷、税收、财政贴息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工商企业、乡镇企业及其他经营组织和个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产业化经营流动。 3、法制环境应进一步优化。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坚决取消不符合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和各种摊派。应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负担的管理和监督。今后对乡镇企业的新增收费项目需经县市减负领导小组核准。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各种摊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肃查处,对打击报复检举人或刁难企业的要依法从重处理。 4、舆论环境应进一步优化。新闻舆论部门应以更大的热情、更新的视觉,加强对乡镇企业的正面宣传。应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对乡镇企业工作的部署和提出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发展乡镇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积极呼吁乡镇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应通过大力宣传使乡镇企业的地位和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应通过宣传工作的引导,促进宁夏乡镇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今后每年组织一次《乡镇企业法》宣传周活动,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乡镇企业发展的好典型。 四、要加强领导,稳定队伍,理顺管理体制 各级党政领导应亲自抓乡镇企业,努力为乡镇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应把乡镇企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经常研究新形势、新情况,及时解决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科技、教育及其他涉农部门都动员起来,为实施流通、品牌、农业产业化工程提供帮助和服务,发挥积极作用;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乡镇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健全各级乡镇企业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努力为乡镇企业提供培训、咨询、检测、信息、资产评估和审计等多方面服务;应结合县乡机构改革切实加强乡镇企业主管部门的职能,稳定和强化县乡两级乡镇企业机构和力量,以协调和理顺关系,避免乡镇企业多头管理,又管不好的问题;要把真正有胆识、善决策、懂政策的人才选派到乡镇企业的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委以重任并关心他们的成长。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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