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在化解风险的同时,应逐步启动自营贷款,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布在农村的信用社,重点应满足农户的金融需求,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扩大贷款投放面,真正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问题。同时,应有重点地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及时解决他们的资金需求。城区的农村信用社,在完成支农任务的基础上,重点应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经营管理水平高、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建立起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优质客户群,在服务企业,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为信用社将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另外,农村信用社要与商业银行合作,解决结算领域存在的问题。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相比最大的优势在于管理层次少、业务审批手续简单,而最大的缺陷则是结算受到制约。为了满足客户对金融服务的要求,必须坚持“发挥优势,弥补缺陷”的原则。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借助商业银行的结算渠道,解决结算领域存在的问题,如代签商业银行承兑汇票,通过商业银行签发银行汇票等。最大限度地为客户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发挥农村信用社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五)、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大力支持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要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为公众提供更多的投资机遇,在带动整个经济发展的同时,为金融机构自身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目前,中间业务在我国金融业中所占的比例还很低,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而未来金融业的发展,中间业务是其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必须加快金融创新步伐,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对已经在大城市开办的业务品种,应尽快在县级金融机构推广。通过业务创新,为投资者提供机遇,加强与客户的联系,增进了解,建立友谊,实现经济与金融共同发展的目标。商业银行基层行对县域内的各种信息,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信用程度等情况掌握较多,因此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品种,及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为中小企业提供高效的金融服务,促进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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