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的发展,才能带动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应当全面发展城市服务业尤其是大城市的各种现代服务业,以此带动城市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和消费需求的扩大,并促进城镇化的发展和城市整体水平的提高。对于已经长期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的农村劳动力及其家属,要适应城市发展的趋势而有步骤地将其转变为城市人口,并根据城市经济运行的需要相应扩大城市的规模。具体政策措施为:(1)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落实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发展以居民住宅为重点的房地产业和装修装饰业,规范发展物业管理业。(2)加大旅游市场促销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改善服务质量,促进旅游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3)优化配置和充实社区服务设施,鼓励创办各种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企业,壮大社区服务业。(4)理顺职业培训的管理体制,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中外合作等多种办学方式,促进职业培训产业成长。(5)开发健康有益大众化的娱乐、健身项目,发展文化和体育产业。(6)积极引进新型业态和技术,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代理制、多式联运,改造提升传统流通业、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7)加快发展金融保险业,支持商业银行拓展信贷业务,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公司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鼓励金融保险业务创新,改进服务。(8)实现中介机构脱钩改制,确保其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大力发展会计服务、法律服务、管理咨询、工程咨询等中介服务业。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应用咨询和数据库服务业。(9)加快适宜产业化经营的社会事业的改革,实行政企(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10)加快机关、学校、医院和企业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进程,逐步改制为独立法人企业。(11)积极推进商业、外贸、供销、粮食等系统的改革,增强流通企业活力。 对策之三: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2002年全国人口达到12.85亿,其中,农村人口7.8亿,占总人口的61%。目前,中国农村劳动力总数大约为4.7亿,从业人员3.2亿左右,农村剩余劳动力保守估计在1.5亿以上,且每年仍以1000万惊人的速度递增。加上城镇每年新增的1300万的就业劳动力,形成了严峻的就业压力。据统计,中国每年大约有1500万农民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 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要大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根本的办法就是坚持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三位一体,防止产业“空壳”化:(1)加快城镇化进程。城镇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可以转移农村人口1300万,城镇化水平越高,转移出路越广,就业比重也就越大。城镇化水平过低或滞后,转移出路狭窄,就业比重也就越小。(2)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同量资本投入第三产业所创造的就业岗位是第二产业的3-4倍;第二产业每增加一个就业者,第三产业相应地增加3-5个就业者。(3)加快发展服务业。(4)继续完成工业化。 除以上4个方面的措施以外,要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还必须注意2个问题: 一是要正确认识农民工问题。农民工是一个特殊群体。据权威部门估计,现在跨地区打工的农民约有8000-9000万人左右,占农村劳动力的15%~20%。如何全面正确认识农民工地位与作用,是当前城乡就业政策的一个突出问题。第一,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城镇化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中国要推进城镇化,走向现代化,农民进城打工就是不可避免的。第二,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扩大农民就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渠道。第三,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加入WTO后发挥中国劳动力成本低的优势,增强中国工农业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必然选择。第四,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发展城市第三产业、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客观需要。第五,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是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文明辐射农村的现实途径。 二是要善待农民工,消除农民工抢城里人饭碗的旧观念。要转变观念,树立农民剩余劳动力进城打工是新增就业岗位,而不是挤占城镇原有就业工作岗位的错误观念,适度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补充经济发展对劳动力的需求。要善待农民工,做好有关农民工方面工作:(1)要从多方面给农民工“减负”,减少各种收费,降低农民进城务工的成本。(2)搞好多方面“服务”。建立劳务市场,提供就业信息,加强就业指导与培训,提供法律援助、劳动安全、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服务。(3)要给农民工“留退路”,力求做到回乡可以种田,进退有路,无后顾之忧。 【作者简介】李强(1973-),男,湖北襄樊人,副研究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方向:宏观经济管理与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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