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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论汽车品牌销售授权经营合同      ★★★ 【字体: 】  
略论汽车品牌销售授权经营合同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6:32:47   点击数:[]    

资料、文件、质量动态、经营诀窍、商业秘密以及相关统计数据等内容(简称“保密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透露、提供、翻印或复制)给第三方。但本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形除外。

(2)合同转让问题。一般而言,未经协商一致,不得转让。如约定:未经汽车供应商事先书面同意,经销商不得将通过本合同获得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分包或转让给第三方,包括经销商的分支机构。
(3)违约责任条款。对违约责任的约定既有利于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又有利于在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因此制订详尽的违约责任条款具有一定的意义。
(4)不可抗力条款。
(5)合同的终止及终止后的处理程序。合同到期终止,但授权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双方可以约定提前终止合同。应在合同中详细约定解除合同条件,以便合同当事人在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行使合同解除权。合同终止后,经销商需立即停止汽车品牌销售经营业务活动,且仍须履行一系列附随义务,以免引人误导,损害用户和汽车供应商的利益。如停止使用商标和标识、拆除标识标牌、移转用户资料、返还信息系统等。
(6)纠纷的解决方式。授权经营合同的履行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出现纠纷是很正常的事情。合作双方既有对立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因此一旦纠纷出现,双方应该彼此坦诚地交换意见,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这样对双方都较为有利。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或仲裁解决。

(7)文字效力。不少汽车供应商为中外合资企业,其授权经营合同文本往往以中外文两种文字书就。按照平等原则,中外文两种文字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实践中,外文往往仅供汽车供应商内部合资外方相关人员阅审,应用更广泛的是中文,故有企业约定,两种文字文义出现歧义时,“以中文所表达的含义为准”,提前避免一个争议来源的产生。
3、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一般包括附件一:经销商企业情况;附件二:年度整车和备件买卖合同样本;附件三:网点形象与建设标准;附件四:合同期间汽车供应商商务政策文件。除附件一外,其余合同附件以汽车供应商制定并发布、提供的为准,汽车供应商在制订、发布这些附件时应遵循诚信、效率原则。

(作者:喻昌运 神龙汽车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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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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